关于缴交2018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设区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协会(企业合同管理协会),各会员企业: 根据《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协会章程》和《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协会会费缴交和管理办法》,为进一步规范会费收缴,保障协会业务开展,促进协会持续发展,现将2018年度会费缴交事项明确如下: 一、缴交对象 除个人会员以外,所有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协会单位会员均需缴纳会费。 二、缴纳标准 我会于2017年12月19日举行了换届,各会员单位按换届当年的缴交标准缴纳会费:副会长单位换届当年10000元,常务理事单位换届当年5000元,理事单位换届当年3000元,会员单位每年800元。当年新批准入会的会员,上半年入会的,当年会费缴纳按上述标准执行;下半年入会的,当年会费缴交按上述标准的一半执行。 三、缴交办法和时间安排 2月底前,请各设区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协会(企业合同管理协会)及时通知所在地的省守重协会理事(含)以上单位,3月15日前,由各单位自行汇至我会账户。 5月底前,通知所在地的其它会员企业,6月底前完成交纳。 四、协会账户 户 名: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协会 账 号:3500 1894 6000 5000 0233 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茶园支行 五、联系人 李玲宏 电话:0591-87729087 江承兴 电话:0591-87739087 17859507997 六、注意事项 1、各单位汇款时,请注明用途为2018年度会员费; 2、各单位汇款后,请及时联系我会,收到汇款后,我会将开具《福建省社会团体会员费统一收据》,并邮寄到各单位,请各单位注意查收。 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协会 2018年2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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